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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河南省签署备忘录

时间:2014年08月13日   来源:

8月11日,海关总署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海关支持河南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支持郑州机场与国内其他机场之间开通联运业务,支持郑州机场不断拓展国际地区航线,支持郑州机场与国内外知名快件公司合作,设立快件国际转运中心。海关支持河南以中原国际陆港为依托,研究设立海关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支持中南(郑州)邮政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中欧铁路国际货运班列持续健康发展,指导国内沿线各海关提供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与服务,使河南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海关支持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拓展研发、设计、创立品牌、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业务,向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多元化方向发展。海关支持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支持郑州市在保税进出口模式试点的基础上增加一般进出口模式的试点。

同时,河南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综合管理、教育、引导,推进诚信兴商,加快推进海关、商务、环保、银行、外汇、税务、质检、工商、审计等部门之间企业诚信信息共享,把打击走私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备忘录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进一步深化合作,海关将着力推动河南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河南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河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河南省省长谢伏瞻表示,河南开放型经济近年来实现跨越式大发展,与海关总署的全方位支持密不可分,也是双方携手实践现有署省合作备忘录成果的展现。新的形势下签署新一轮署省合作备忘录,将促进双方更好地落实国家战略,助力河南加大对外开放步伐。

据了解,近年来,海关大力支持河南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郑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和建设。截至8月3日,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业务运行一年多来,累计验放进出口商品货值突破2000万元,达到2499.62万元,累计备案进出口商品近3万种。郑欧班列自去年7月开通以来,已运营42个班列,贸易额2.37亿美元,货运量达2.66万吨,监管商品种类达1000多个。今年以来,郑欧班列已开行29个班次,居国内开行中欧班列首位。2013年在内陆地区16个航空口岸中,郑州机场外贸货物吞吐量排名第二位,监管运输工具和进出境人员总量分别排名第四位和第六位;今年上半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实现进出口总值达86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3.9%。

海关总署副署长兼广东分署主任吕滨、副署长孙毅彪、国口办主任黄胜强,河南省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赵建才出席签字仪式。